【提纲】一、总体思路。二、目标任务。三、主要内容。(一)党委主体责任内容。(二)纪委监督责任内容。三、创新举措,推动履职尽责。(一)探索“签字背书”制度。(二)建立述责述廉工作制度。(三)建立约谈制度。(四)深化社会评价。(五)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检查机制。(六)完善考核办法。(七)严格责任追究。四、工作要求。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(二)创新工作方法。(三)营造舆论氛围。
化作风建设。大力弘扬_优良作风,牢固树立_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,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。毫不放松地抓好_八项规定、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、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六项规定的贯彻落实,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“四风”问题。
(5)严格监督考核。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下级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,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机制,建立奖惩制度,严格责任追究。
(6)选好用好干部。认真落实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、责任追究机制,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,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(7)维护群众权益。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加强纠风治乱工作,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(8)加强制度建设。认真贯彻落实_、省委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,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。推进源头治理,完善腐败治理监控体系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。
(9)坚决反对腐败。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,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
汇报,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。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办案,加大案件查办力度,做到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,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。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。
2.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责任。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
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。
(1)履行领导责任。积极推进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
(2)强化组织推动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,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,坚持做到专门研究、分解责任、明确职责。
(3)加强教育监管。坚持原则,敢抓敢管,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,督促领导班子成员、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、履行好“一岗双责”职责。
(4)保持清正廉洁。坚持从我做起、向我看齐、以身作则,管好自己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自觉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作廉洁从政的表率。
3.领导班子成员责任。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
(1)落实分管职责。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,要定期研究、布置、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。
(2)强化工作指导。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,积极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,完善制度规定,加强风险防控,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。
(3)加强日常监管。对分管部门、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
加强经常性教育,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、改进作风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发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、早纠正。
(4)自觉接受监督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,坚持以身作则,管好自己,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
(二)纪委监督责任内容
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,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,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“三项任务”“五项经常性工作”,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,转职能、转方式、转作风,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督促检查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,严格执纪问责,严肃查处腐败问题。
1.强化协调反腐。在党委(党组)的统一领导下,积极协助党委(党组)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统筹整合纪检监察、公安、检察、法院、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力量,落实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,分析研究办案工作形势,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案件,协调解决查案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,加强查办案件信息交流、情况通报和案件相互移交工作,有效提升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。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责,协调解决本地本部门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,及时向党委(党组)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,督促本地本单位落实惩治和
预防腐败工作任务。
2.严格纪律监督。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加强对_路线方针政策、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委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。严格执行_各项纪律,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。严明政治纪律,切实维护_团结统一。严明组织纪律,克服组织涣散、纪律松弛现象。
3.强化查办案件。严厉惩治腐败,强化纪 ……